问题描述:朋友作为一宗走私案件的嫌疑人,现在被拘留将近一个月,据称将要报检察院审查批捕。这个时候,如果他要求见检察官当面陈述意见,表达自己的行为不是走私不应该逮捕,可行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应当讯问嫌疑人。因此,你所述情况下,检察人员应当当面讯问嫌疑人。
延伸阅读:
“第八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