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从美国进口一批苯甲醛,以前加征10%,从前几天起加征25%,因我司属提前申报企业,6月1日前已报关,过几天才到港,请问海关加征时适用10%,还是25%的税率?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规定,经海关核准提前申报进口货物的,海关适用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的税率进行征税。您所述在加征日之前报关、加征日之后运输工具申报进境,因此应当适用加征25%的税率。
延伸阅读:
“第十三条 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
因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而由海关依法变卖的进口货物,其税款计征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