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行政复议
    海关稽查来调取资料次日才发稽查通知是否可以复议?
    发布时间:2019-09-27 11:48:05  浏览:2411次

    问题描述:海关稽查人员昨日到我公司来,出示了稽查证,但是没有稽查通知,要求我司配合提供进出口情况的资料,包括电子邮箱中的邮件。今天才发稽查通知,然后重新复制了昨天复制过的资料。请问这是否倒签时间?这种明显违反稽查条例的行为可以复议吗?


    中国海关律师网:你所述情况属于稽查程序违法,可以向海关有关部门反映。但是根据《行政复议法》,海关稽查过程中的程序事项,附着于相应稽查行为,一般应当针对稽查结论提出行政复议,在复议中一并要求对存在的程序违法事项进行审查



  • 标签:
  • 稽查复议
  • 程序
  •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