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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动披露,海关会给予哪些从宽处理优惠?
发布时间:2019-10-10 09:44:13     浏览:2479次
问题描述:
​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是做电子零件进口的,最后经过内部核查发现,去年有漏交税款,大约在1万元,老板觉得还是要向海关报告,但是又拿不准海关会否处罚,或者有哪些从宽处理的优惠措施,请予指点?谢谢。
兰迪海关部-:

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是做电子零件进口的,最后经过内部核查发现,去年有漏交税款,大约在1万元,老板觉得还是要向海关报告,但是又拿不准海关会否处罚,或者有哪些从宽处理的优惠措施,请予指点?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78号海关总署公告2015年第27号等规定,经自查发现或主动披露而向海关报告的进出口企业、单位,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从轻处理措施:一、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海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二、主动补缴税款的,海关可以减免滞纳金;三、企业主动披露且被海关处以警告或者50万元以下罚款的行为,不作为海关认定企业信用状况的记录;四、进出口企业实施主动披露的事项,可以作为海关对企业信用等级特殊调整的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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