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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真实成交价格的情况下代理公司按海关参考价进行申报会涉嫌走私犯罪吗?
    发布时间:2019-10-14 11:52:55  浏览:1612次

    问题描述:您好,去年我司帮国内某工厂代理申报进口了一批货物,今年海关对该工厂刑事立案,说是进口的该批货物涉嫌低报价格走私,我司当时申报的时候有要求该工厂提供实际购买价,但他们都以各种理由没有提供,不得已我司就按海关参考价进行了申报,请问像我司的这种情况也会涉嫌走私犯罪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2]139号),行为人明知自已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偷逃进出境货物、物品的应缴税额,或者逃避国家有关进出境的禁止性管理,并且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应认定为具有走私的主观故意。贵司如果明知客户没有提供真实成交价格而帮客户代理进口货物,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走私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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