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海关稽查
    企业如何向海关主动披露违反海关规定的事项?
    发布时间:2019-11-12 08:10:00  浏览:2190次

    问题描述:从同行处了解到,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纳税款比例10%以下,或者漏缴、少缴税款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主动向海关披露可以不被行政处罚,且不记入企业信用状况记录。请问企业具体该如何向海关报告,向哪个海关报告才能算是主动披露?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规定,进出口企业、单位向海关主动披露的,需填制《主动披露报告表》(见附件),并随附账簿、单证等材料,向原税款征收地海关或企业所在地海关报告。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