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从国外携带人民币入境,到了入境才知道有20000元的限量,于是临时去了申报台申报。海关说先暂扣,回去等通知处理。请问这种情况会被没收吗?如果可以入境,需要到哪里去办理允许入境批文呢?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货币出入境管理办法》,国家对货币出入境实行限额管理制度。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不得超出限额。具体限额由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04]第18号, 中国公民出入境、外国人入出境每人每次携带的人民币限额由原来的6000元调整为20000元。因此,公民个人身份携带人民币出入境是绝对限额,超出限额的,无法入境或出境。如果如实申报的,依法应当允许退运,一律没收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