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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在保税港区仓储的货物可以放弃吗?
    发布时间:2019-12-16 09:28:16  浏览:3153次

    问题描述:我公司一批货物在保税港区已经近一年,但是一直没有找到销售客户,退回国外成本更高,能否申请放弃,向谁申请呢?


    中国海关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除了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废物和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放弃,其他货物可以放弃。海关如果拒绝企业放弃货物,没有法律依据。




     延伸阅读:

    “第四条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或其所有人声明放弃的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

    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口的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的货物不得声明放弃。除符合国家规定,并办理申报进口手续,准予进口的外,由海关责令货物的收货人或其所有人、载运该货物进境的运输工具负责人退运出境;无法退运的,由海关责令其在海关和有关主管部门监督下予以销毁或者进行其他妥善处理,销毁和处理的费用由收货人承担,收货人无法确认的,由相关运输工具负责人及承运人承担;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由海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超期未报关进口货物、误卸或者溢卸的进境货物和放弃进口货物的处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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