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因涉嫌走私被海关刑事立案,现在案件已经到检察院了,想问一下如果检察院要对我朋友重新决定指定监视居住的话,对于指定的居所要符合哪些条件?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高检发释字【2019】4号),指定的居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备正常的生活、休息条件;(二)便于监视、管理;(三)能够保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