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本人刚刚从国外回来过年,带了一个新买的劳力士手表,价值约10万人民币,放在包里,海关发现后一定要我缴税,否则不放行,也不允许退回境外。怎么处理为好?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监管办法》,在没有其它违法情节的前提下,旅客携带入境物品,如果需要照章征税,旅客可以选择退回境外。海关强制征税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延伸阅读:
“第十一条 旅客携运属下列情形的物品,海关不予放行,予以退运或由旅客存入海关指定的仓库。物品所有人应当在三个月内办理退运、结案手续。逾期不办的,由海关依照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处理:
(一)不属自用的;
(二)超出合理数量范围的;
(三)超出海关规定的物品品种、规格、限量、限值的;
(四)未办理海关手续的;
(五)未按章缴税的;
(六)根据规定不能放行的其他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