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乙二胺二邻羟苯基大乙酸铁钠,申报税号为2922499990,经海关查验核实,乙二胺二邻羟苯基大乙酸铁钠实际应归入税号2922509090,两个税号的出口退税率一样,而海关认为我司行为影响了海关统计,要进行处罚,请问海关的做法有没有依据,海关统计项目有哪些,包括税号吗?
中国海关律师:您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申报不实违规行为的后果包括了“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这一项,处罚是“予以警告或者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商品编码(即税号)属于海关统计的项目之一。因此,申报不实排除其他后果(涉证、涉税、涉出口退税与外汇、涉海关监管秩序等)的,海关按“影响海关统计准确性”予以处罚。
延伸阅读:
“第六条 进出口货物的统计项目包括:
(一)品名及编码;
(二)数量、价格;
(三)经营单位;
(四)贸易方式;
(五)运输方式;
(六)进口货物的原产国(地区)、启运国(地区)、境内目的地;
(七)出口货物的最终目的国(地区)、运抵国(地区)、境内货源地;
(八)进出口日期;
(九)关别;
(十)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统计项目。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和海关监管需要,海关总署可以对统计项目进行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