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都说主动向海关披露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可是这么一句话,太原则性,有无操作性的具体标准啊?这样企业心里才有底。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在涉税违规行为发生三个月内向海关主动披露,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免除处罚。三个月后主动披露,漏缴少缴税款占应缴税款比例10%以下,或数额在人民币50万以下,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