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在做跨境电商的生意,他的操作模式是发动亲戚朋友以他们的名义在跨境电商平台上购买或者找一些专门掌握个人信息的人让他们去购买,收货是用我朋友提供的地址,但这些个人信息都是真实的,请问这样操作也有问题吗?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您所述的这种跨境电商的操作模式在电商领域是很常见的,但其中存在一定的风险,通过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商品须是直接进到终端消费者手上,不能进行二次销售。
延伸阅读:
(二十九)涉嫌走私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应配合海关调查,开放交易生产数据或原始记录数据。
海关对违反本公告,参与制造或传输虚假交易、支付、物流“三单”信息、为二次销售提供便利、未尽责审核消费者(订购人)身份信息真实性等,导致出现个人身份信息或年度购买额度被盗用、进行二次销售及其他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情况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对涉嫌走私或违规的,由海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利用其他公民身份信息非法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的,海关按走私违规处理,并按违法利用公民信息的有关法律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对不涉嫌走私违规、首次发现的,进行约谈或暂停业务责令整改;再次发现的,一定时期内不允许其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业务,并交由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按规定实施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