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是国内一家主要从事化妆品销售的公司,我司的化妆品是从国外进口的,近期海关对我司进口的一批化妆品进行了查验,并认为我司申报的税号是错误的,但海关确认的税号是化妆品的原材料,不是我司进口的化妆品成品,不知道我们国家有没有相关规定对化妆品进行了定义?谢谢。
中国海关律师网:您好,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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