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朋友因为走私燕窝等产品被查,现在据说初步核算偷逃税款约500多万。他实际上的模式是在跨境电商渠道低报价格。据说缉私是按货物进口的税率计算偷逃税。请问,是否可能按跨境电商税率计算偷逃税?
中国海关律师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走私普通货物偷逃的“应缴税额”,包括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关税和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的税额。如果是跨境电商渠道低报价格走私,且进口满足跨境电商进口条件,应当按照跨境电商模式适用税率计核偷逃税款,即关税为0,增值税按货物税率的70%计算。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