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在一起系列低报价格走私进口农产品案件中,我一个亲友涉及到的低报幅度达50%,而其他有的低报幅度在30-60%间,请问低报价格的幅度是否判决时要考虑的定罪量刑情节?
中国海关律师:您好。低报价格走私属于涉税走私,触犯罪名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其定罪量刑情节主要是偷逃税款,低报价格幅度通过海关计核确定的偷逃税款影响定罪量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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