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运输公司的货车,因为运的货被公安打私队质疑单证不齐,说涉嫌走私。现在货已经扣了,但是车辆说要扣,只是给看了一眼,拍了照片,但是没有原件,请问是否正常:
兰迪海关部:根据《行政强制法》,对于不涉嫌犯罪的涉嫌行政违法行为的扣押,属于行政强制行为。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规定程序并当场交付有关法律文书。
延伸阅读:
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程序,制作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决定书和清单。
查封、扣押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查封、扣押的理由、依据和期限;
(三)查封、扣押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名称、数量等;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五)行政机关的名称、印章和日期。
查封、扣押清单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和行政机关分别保存。
——《行政强制法》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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