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你好,我司进口的原材料有部分是要征收反倾销税的,请问如果利用保税的形式进口进行加工,再内销,能改变原产地吗?
兰迪海关部:您所述问题要做具体分析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原产地条例》,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货物,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实质性改变的确定标准,以税则归类改变为基本标准;税则归类改变不能反映实质性改变的,以从价百分比、制造或者加工工序等为补充标准。但是,该条例同时也规定,对货物所进行的任何加工或者处理,是为了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有关规定的,海关在确定该货物的原产地时可以不考虑这类加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