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概要申报后能否修改涉税涉检信息?
    发布时间:2021-01-12 10:28:48  浏览:1467次

    问题描述:公司选择两步申报进口一批货物,概要申报时选择了不需要缴纳税款、不是海关法定检验或检疫货物,进口之后现在认为应当是需要缴税的,并且需要检验。请问我公司这算不算走私?是要继续不报还是能修改?

    兰迪海关部: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27规定,在两步申报通关模式下,应当以第二步完整申报作为向海关最终的确认申报。如概要申报时选择不需要缴纳税款,完整申报时经确认为需要缴纳税款的,企业应当按照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撤销的相关规定办理。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