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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海关主动披露而免罚需要什么条件?
    发布时间:2021-01-14 10:42:09  浏览:1198次

    问题描述:你好,我司加工贸易保税货物库存与实际加工进出口不符,经自查也没有发现是什么原因,请问如果向海关主动报告的话,是否能够得到免罚处理,还需要什么条件吗?

    兰迪海关部:向海关主动披露、获得免罚既有程序要求,也有实质条件。程序要求如时间限定、书面申请、附送材料等;实质条件有漏缴、少缴税款数额或比例限制,及主动消除危害后果等。具体请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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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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