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以前听银行的朋友提过海关查询企业的银行账户是有限制的,一般需要涉及案件调查。不是海关想查就查。最近发现业内有公司据说是因为海关审价问题被要求提供银行账户情况。请问如果是银行接到这种非案件类的调查协助要求,能否拒绝?
兰迪海关部: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海关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的过程中,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依程序查询纳税义务人开立的单位账户资金往来情况。这里的限制条件包括:涉及的关税数额较大;经关长批准;凭海关总署统一格式的协助查询账户通知书和工作证件;限于单位账户(不包括个人账户)。
延伸阅读:
第三十三条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查阅、复制与进出口货物有关的合同、发票、账册、结付汇凭证、单据、业务函电、录音录像制品和其他反映买卖双方关系及交易活动的资料。
海关对纳税义务人申报的价格有怀疑并且所涉关税数额较大的,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凭海关总署统一格式的协助查询账户通知书及有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可以查询纳税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的单位账户的资金往来情况,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通报有关情况。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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