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你好,我司进口产品经过海关估价,比我司成交价高出30%以上,用的是合理价格,我们很不理解,请问有无合法渠道可以了解到海关估价的理由与依据是什么?
兰迪海关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海关审查确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后,纳税义务人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海关就如何确定其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做出书面说明。海关应当根据要求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估价告知书》。因此,贵司可以依此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海关说明估价的理由与依据。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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