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公司进口货物委托报关行向海关申报,报关行在向海关报关的时候报错了,导致现在要补税,请问海关是向报关行追缴还是向我公司追缴?
兰迪海关部:根据《进出口关税条例》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进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报关企业接受纳税义务人的委托,以纳税义务人的名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因报关企业违反规定而造成海关少征、漏征税款的,报关企业对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滞纳金与纳税义务人承担纳税的连带责任。
延伸阅读:
第五十四条报关企业接受纳税义务人的委托,以纳税义务人的名义办理报关纳税手续,因报关企业违反规定而造成海关少征、漏征税款的,报关企业对少征或者漏征的税款、滞纳金与纳税义务人承担纳税的连带责任。
——《进出口关税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