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是高级认证企业,据说海关配备了企业协调员,那我要怎么联系,有问题怎么问呢?这个协调员是长期的吗?对协调员有什么要求?
兰迪海关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海关为企业设立协调员是高级认证企业的法定待遇。只要企业属于高级认证企业,海关就应当一直为企业提供企业协调员服务。您可联系所在地主管海关获取指定协调员的联系方式。另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181号的规定,企业协调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取消企业协调员资格:(一)有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的;(二)违反海关廉政等规定,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三)泄露国家秘密、海关工作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四)滥用海关职权,要求企业办理与关企合作无关事项的;(五)不履行职责或者无故拖延解决企业所提问题的;(六)不再具备企业认证专业资质的;(七)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企业协调员的。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联系电话:18875129023
电子邮箱:yun.fei@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1417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