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朋友是一公司的负责人,几个月前因涉嫌低报价格走私被移送审查起诉,现在检察院这边一直让提供单位的诉讼代表人,想问一下哪些人可以作为单位的诉讼代表人?谢谢。
兰迪海关部: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的解释》(法释〔2021〕1号)扩大了单位犯罪诉讼代表人的确定范围,即在原来规定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其它负责人、职工”的基础上增加了“被告单位可以委托律师等单位以外的人作为诉讼代表人”。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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