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突然接到海关缉私局通知,说我公司申报出口的目的国有问题,涉嫌偷逃两用物项证,定向证,这是个什么证?
兰迪海关部:根据《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暂行管理规定》(商务部、公安部、海关总署、安全监管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令2005年第12号发布,根据2015年10月28日《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修正),列入本规定附件1《向特定国家(地区)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目录》所列化学品,向本规定附件2《特定国家(地区)目录》所列国家(地区)出口时,需要办理易制毒化学品出口许可证。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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