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是一家货运公司,经营香港、珠海、澳门到深圳、广州等地的船运服务,都是从事货物运输小型船舶,我们在运货过程中经常会停在香港或者澳门码头维修,装配件或者添燃料,听说这样也要办进口手续,真的吗?谢谢。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39号(关于明确来往香港、澳门小型船舶监管有关事项),小型船舶在香港、澳门装配机器零件或者添装船用燃料、物料和公用物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手续。这里小型船舶指的是经交通运输部或者其授权部门批准,专门来往于内地和香港、澳门之间,在境内注册从事货物运输的机动或者非机动船舶,符合您所描述的情况。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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