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是一家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后,需要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请问这些单证需要保管多长时间呢?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管期限为5年。因此,贵司需要对出口退税的单证保管5年。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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