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亲戚的小孩在日本留学,因衣服太多,他就把一些自己穿过的衣服邮寄回国,今天我这位亲戚收到快递的信息说是要以货物的方式申报交税?这是怎么一回事?谢谢。
兰迪海关部:您好,如果留学生结束学业回国入境时未申报分运行李,或者并未结束学业,邮寄回国的物品视为普通邮寄物品。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根据您所述,应该是邮寄的衣服价值超过了1000元人民币,且不属于“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情况。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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