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最近我看海南新出了关于自用生产设备的零关税政策,想问一下在转让时如果需要补税,是如何计算完税价格的?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用生产设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补税的完税价格以 “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为基础,按照货物已进口时间与监管年限的比例进行折旧,其计算公式如下:
补税的完税价格=“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 1-“零关税”自用生产设备已进口时间/(监管年限×12)]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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