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我因为携带超量物品被海关检查,还进了人身检查室,进行检查的关员中,有一名不是正式关员。请问这种情况是否有违法?
兰迪海关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办案人员依法检查走私嫌疑人的身体,应当在隐蔽的场所或者非检查人员视线之外,由2名以上与被检查人同性别的办案人员执行。办案人员是否限于正式编制执法人员,是否应当具有执法资格证,并无明确。从严格行政执法程序的角度,人身检查属于行政执法的内容,应当由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行政执法。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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