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一亲戚因涉嫌走私冻品被某检察院起诉到法院,据之前的律师讲,他之前的口供对案件事实的说法存在反复,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下如果开庭了法院会怎么认定其供述?谢谢。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021〕1号)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但庭审中供认,且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可以采信其庭审供述;被告人庭前供述和辩解存在反复,庭审中不供认,且无其他证据与庭前供述印证的,不得采信其庭前供述。因此,像您亲戚的这种情况还要结合他的庭审情况以及案件的其它证据。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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