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为中国进出口企业服务
  • 海关律师网 > 海关律师答疑 > 通关监管
    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项下出口的商品都可以进行简化申报吗?
    发布时间:2021-04-07 10:10:20  浏览:1329次


    问题描述: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市场采购贸易方式的相关问题,听说在这种贸易方式项下出口的商品都可以进行简化,请问是真的吗?无论什么商品都可以吗?谢谢。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221号,每票报关单所对应的商品清单所列品种在5种以上的可以实行简化申报,但是如果出口的商品是以下几种情况是不能适用简化申报的:1.需征收出口关税的;2.实施检验检疫的;3.海关另有规定不适用简化申报的。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相关推荐
    留言(0)
      *请勿发布暴力、色情等违法不良信息,一经发现将会进行封号处理!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法律服务
      热点推荐
      最新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