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司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目前出口管理类别为三类,不知多久能调整到二类呢?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第一条第一款第二目的规定,2.取消管理类别年度评定次数限制。出口企业相关情形发生变更并申请调整管理类别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开展评定工作。因此,贵司若满足二类出口管理类别的条件,则可以随时向主管机关提出调整申请。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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