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大型机械进出口公司,去年有设备送出口维修了,但是因为疫情,送出去维修的设备迟迟回不来,已经超过了之前申报海关规定入境的时间了,请问要怎么办?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将出境修理货物复运进境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届满前向海关说明情况,申请延期复运进境。因此,贵公司的这种情况可向海关考虑申请延期复运进境。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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