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外贸公司,之前从香港进口了一批手机触摸屏,进口以后海关说是固体废物,还做了鉴定,是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现在要罚我们款,请问大概罚多少,有救济途径吗?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进出口管理规定,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的,责令退运,处100万元以下罚款。这个处罚幅度非常大。对于海关行政处罚,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0日内可以向上一级海关提起复议,也可以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后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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