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您好,我公司是一家出口外贸公司,我们想了解一下出口报关的时候,哪些方面可以申请预裁定?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 在货物实际进出口前,申请人可以就下列海关事务申请预裁定:(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二)进出口货物的原产地或者原产资格;(三)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相关要素、估价方法;(四)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海关事务。前款所称“完税价格相关要素”,包括特许权使用费、佣金、运保费、特殊关系,以及其他与审定完税价格有关的要素。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