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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单位名义走私的但是没有被认定为单位走私是什么原因?
发布时间:2021-05-20 08:57:00     浏览:1992次
问题描述:
朋友公司低报价格走私案发,但是缉私局却没有认定了单位走私。请问这里面有什么原因吗?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问题描述:朋友公司低报价格走私案发,但是缉私局却没有认定了单位走私。请问这里面有什么原因吗?

兰迪海关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以上答复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不代表兰迪律师事务所或被视为出具任何形式的法律意见或建议。
责任律师:
韩逸航/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 标签:
  • 单位走私
  • 个人
  • 当前律师
    兰迪海关与财税部
     韩逸航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2210422888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海关行政争议解决部负责人。
    擅长的领域是海关行政争议解决、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进出口合规审查等。
    海南大学 法律硕士
    山东财经大学 法学学士
    深圳兰迪优秀青年律师
    深圳律师杂志特约撰稿人
    中文、英文
    电话:13352976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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