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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和购货发票上的不一致,影响出口退税吗?
    发布时间:2021-05-26 19:24:47  浏览:2311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是一家外贸出口企业,因为报关员的操作失误,导致出口报关单上载明的商品名称与供应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不一致,请问影响出口退税吗?
    兰迪海关部-吴武铃: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12号 关于公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 第二条第五款的规定,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须相符,否则不得申报出口退(免)税。如属同一货物的多种零部件需要合并报关为同一商品名称的,企业应将出口货物报关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不同商品名称的相关性及不同计量单位的折算标准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可申报退(免)税。因此,建议贵司尽快修改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以免影响出口退税的办理。


    吴武铃 责任律师 吴武铃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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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武铃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三证。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亚地区部项目CFO,负责项目端到端财税管理,节约项目成本,参与内控流程建设。擅长用法律、财税与内控思维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业务领域: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税收争议解决、出口退税、 股权交易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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