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对于个人自用物品名义出境的,如果超出自用合理数量,并侵犯国内生效知识产权,视为侵权货物。当然,在后续具体处理程序上,与普通货物进出口侵权的处理,有一些区别,比如是否一定作为案件处理并实施处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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