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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零关税进口的奔驰大G可以转让吗?
    发布时间:2021-06-25 14:17:00  浏览:1151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是一家海南本地的旅游企业,现拟零关税进口一批汽车,请问之后可以转让吗?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您好,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海关实施办法(试行)》在海关监管年限内,企业因破产等原因,确需将“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转让的,应在转让前通“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海关审核同意后办理转让手续。其中,转让给不符合享受政策条件的主体的,应在转让前通过“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并按规定补缴相关进口税款。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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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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