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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的货物发生退运,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如何填写业务类型?
    发布时间:2021-07-12 21:37:11  浏览:3708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是一家生产企业,前不久出口的货物因质量问题,海外客户要求退货。发生退运的出口货物,在申报出口退税时应如何填写业务类型?
    兰迪海关部-吴武铃:

    兰迪海关部: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 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5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申报时,应按优化后的《业务类型代码表》(附件15)来填写。若发生出口货物的退运,则业务类型代码为HZCJ-TY。


    吴武铃 责任律师 吴武铃  / 专职律师
  • 标签:
  • 退运
  • 业务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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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吴武铃

      上海兰迪(深圳)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中南大学会计专业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律师三证。曾任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亚地区部项目CFO,负责项目端到端财税管理,节约项目成本,参与内控流程建设。擅长用法律、财税与内控思维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业务领域:税务咨询、税收筹划、税收争议解决、出口退税、 股权交易等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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