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边民互市进出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的通知》(财关税[2010]18号),边民通过互市贸易进口的商品应以满足边民日常生活需要为目的,边民互市贸易进口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仅限生活用品。但无论是该《通知》,还是《边民互市贸易管理办法》均没有明确说明通过边民互市的方式携带进境的商品不能进行二次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