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否需要许可证要基于您出口的物项来判断。如果您的物项既不受EAR管制也不受美国其他联邦机构的管制,则通常可以无许可证(NLR)出口。如果物项受EAR管制、已确认ECCN,确认该物项出口到中国(PRC)需要许可证且没有许可例外(license exception),则您向香港出口必须申请许可证。对于EAR §744.21和EAR §742.7列明的管制物项,许可证审查政策为推定拒绝。
【请注意,本回答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如果您需要正式法律意见或其他专家意见,应向具有相关资格的专业人士寻求专业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