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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有什么要求?
    发布时间:2021-08-13 18:23:28  浏览:1630次
    ┃ 问题描述:
    我公司有一批从青岛转运至新疆的货物,是海关贴了封条的过境货物,由于运输公司擅自将承运这批的车辆调换了。就因为这个原因,在运输的途中被地方打私队当成走私给扣了,我公司已经派人跟他们交涉了,现在有个问题,海关对承运这类货物的车辆有什么特别要求吗?
    兰迪海关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境内公路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及其车辆的管理办法》规定,海关对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企业的资格条件及递交的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合格的,颁发《境内公路运输企业载运海关监管货物注册登记证书》,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为其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营业期限。

    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应为厢式货车或集装箱拖头车,经海关批准也可以为散装货车。上述车辆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用于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车辆,必须为运输企业的自有车辆,其机动车辆行驶证的车主列名必须与所属运输企业名称一致;(二)厢式货车的厢体必须与车架固定一体,无暗格,无隔断,具有施封条件,车厢连接的镙丝均须焊死,车厢两车门之间须以钢板相卡,保证施封后无法开启;有特殊需要,需加开侧门的,须经海关批准,并符合海关监管要求;(三)集装箱拖头车必须承运符合国际标准的集装箱;(四)散装货车只能承运不具备加封条件的大宗散装货物,如矿砂、粮食及超大型机械设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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