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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动披露是否必然免于处罚?
    发布时间:2021-09-15 17:40:58  浏览:1265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司在自查的过程中发现有一批货物在进口时少缴了关税,请问如果我们向海关主动披露,是否会免于行政处罚?
    兰迪海关部-韩逸航: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第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对主动披露的进出口企业、单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海关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同时,对于涉税违规行为,可参考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61号《关于处理主动披露涉税违规行为有关事项》,看贵司是否符合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

    韩逸航 责任律师 韩逸航  / 兰迪海关部
    海关稽查律师、贸易准入合规、海关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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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律师
      韩逸航

      兰迪海关部成员,中国律师资格,法律硕士。广东省劳动争议调解员资格,深圳市福田区人民调解员资格。2017年起从事政府法律服务工作,在福田区人民调解员技能大赛中获得个人三等奖。

      2020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关税筹划和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稽查、进出口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及团队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海关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取得取保候审、不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等良好办案效果。

      韩逸航乐于研究特别疑难复杂案件,秉持对客户负责、对专业负责,尽心、尽力办好每一个案件。

      联系电话:13352976669

      电子邮箱:yihang.han@landinglawye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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