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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检问题能否主动披露?
    发布时间:2021-09-15 17:47:41  浏览:1395次
    ┃ 问题描述:
    您好,我公司最近有一批货物在进口检疫方面我们自己检查发现有错误,请问可以适用主动披露吗?会有什么问题吗?
    兰迪海关部-费云:


    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稽查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主动向海关报告其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行为,并接受海关处理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涉检问题同样可以采用主动披露。


    费云 责任律师 费云  / 兰迪海关部
    走私刑辩律师、关税争议解决、海关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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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云

      兰迪海关部成员,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美国特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LLM),高级企业合规师。曾参与西南政法大学国际化人文特色智库项目,中美贸易摩擦问题研究项目等。2020 年开始致力于海关领域的法律服务,专注于走私刑事辩护、海关行政争议解决、商品归类、海关估价、进出口贸易合规、企业合规、跨境电商等法律服务。跟随指导律师办理多起疑难复杂走私刑事、海关与涉外行政案件;多次参与为客户进出口贸易中的疑难问题出具法律意见,提供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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