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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危险化学品包装容器申请海关重新鉴定的费用需要企业承担吗?
    发布时间:2021-09-17 16:25:04  浏览:1080次
    ┃ 问题描述:
    我公司拟出口的产品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列明的化学品,其包装容器要求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合格的性能鉴定证书,我们的包装容器第一次鉴定不符合要求,我们想申请重新鉴定一次,鉴定的费用需要我们垫付吗?
    兰迪海关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规定,当事人对化验报告、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化验、鉴定1次;海关经审查确有正当理由的,应当重新进行化验、鉴定。

    化验、鉴定费用由海关承担。但是经当事人申请海关重新化验、鉴定的,如果化验、鉴定结论有改变的,化验、鉴定费用由海关承担;如果化验、鉴定结论没有改变的,化验、鉴定费用由重新化验、鉴定申请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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