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现行海关审价规则,进口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费及相关费用,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二、对于香港中转的进口货物,如果中转停留原因是运输安排原因,符合上述运费及相关费用的范围,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三、但是,如果货物停留原因是运输安排之外的其它原因,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结合审价规则来确定是否属于应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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