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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收到海关处罚决定书如何确定复议期限?
    发布时间:2021-09-23 18:17:35  浏览:975次
    ┃ 问题描述:
    我公司去年出口的一批货物,今年税务局通知说该批货物因为被海关处罚,要对我公司从严管理。经了解,我公司并不知道自己哪票货物被海关处罚了,我们也从没收到过海关的处罚决定书,这个月初在海关的网站查到了关于我公司的处罚决定,但早已经过了上面写的60天复议期限,但我们在网上查到的日期到现在一个月都不到,我们还有没有可能申请复议?
    兰迪海关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复议办法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海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应当向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送达法律文书而未送达的,视为该有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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